為加強對新型研發機構的管理和服務,促進我省新型研發機構健康有序發展,按照工作要求,現對2018年獲得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資格的機構及2015年認定且通過2018年動態評估的機構(詳見附件1)開展動態評估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ㄒ唬┥陥髥挝粦谝幎ǖ臅r間內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進行動態評估申報,申報時應認真對照評估標準及《動態評估申報書填寫說明》(附件2)有關要求進行填報及提交評估材料。 不參加本次評估的機構請于申報截止前將書面說明函加蓋公章后報送省科技廳,同時報當地科技主管部門備案,其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二)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發生,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新型研發機構資格,納入科研誠信 失信記錄,并在一定時期內不得申報省科技廳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和科技獎勵。 (三)本次評估結果將在省科技廳公眾網進行公示和公布,未通過動態評估的機構,其省新型研發機構資格到期自動失效,不再另行通知。 ?。ㄒ唬┚哂幸欢ǖ馁Y產規模和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珠三角地區申報單位上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不低于500萬元,粵東西北地區不低于200萬元,占年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30%。 ?。ǘ┥陥髥挝粦哂薪Y構合理、研發能力強的人才隊伍以及市場化運營能力,其中常駐研發人員數占職工總數比例不低于40%;常駐研發人員數不低于15人;常駐研發人員中碩士、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人員數占比不低于30%。 (三)擁有開展研發、試驗、服務等所必需的科研儀器設施、場地及條件,至申報截止時間擁有科研儀器設備原值原則上不低于200萬元,固定科研場地面積不低于600平方米。 (四)具有承接省級以上科研項目的能力及解決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問題的能力,對地方產業發展有較大促進作用。 ?。ㄎ澹┚哂薪∪㈤_放的創新治理機制及科學、規范的內控管理制度。在經營決策、研發投入、成果轉化、運營管理、資源配置、人才聚集、考核評價等方面建立市場化的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創新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有效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 (六)具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和清晰的發展戰略,符合國家和地方經濟發展需求,以從事研發活動為主,主要通過成果轉化、企業孵化、技術服務等取得收益,在成果轉化或創新孵化方面已有成功案例。 (一) 注冊。尚未開通賬號的單位可在廣東政務服務網進行注冊后轉入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進行申報;或者直接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單位信息,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同時獲得為本單位申報人開設用戶帳號的權限,申報人聯系單位科研管理員設置個人用戶賬號,申報人聯系單位科研管理員設置個人用戶賬號,完善個人信息并激活賬號后即可進行申報。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二) 申報。各單位和申報人通過登陸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進行申報,網絡提交申報書及相關材料(具體填報路徑為:登陸系統→申報管理→填寫申報書→新增項目申請→區域創新能力與支撐保障體系建設→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動態評估),并在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打印書面申報書一式1份(含通過系統上傳的所有附件)送交所屬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匯總審核后統一交省科技廳業務受理窗口。 (三) 審核推薦。各級主管部門應認真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書及有關附件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有效性進行核實把關。如存在審查不嚴、違規推薦等失實、失信行為的,將按照《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監督規定》等有關法規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各級主管部門將推薦情況正式行文報送至省科技廳,并在線上推薦時上傳《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推薦意見表》(附件3)。 ?。ㄒ唬┨峁稄V東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情況表》(附件4)。 (三)提供常駐人員佐證。常駐人員如為全職人員的,應提供全職勞動合同;常駐人員如為共建單位派出的,應提供共建單位及其本人同意每年在申報單位工作不少于183天的工作協議。 ?。ㄋ模┨峁┛蒲袃x器設備佐證材料,指納入單位資產管理并直接服務于各類科技活動的自有儀器和設備(含配套附件及軟件)(以設備購置發票/贈與或固定資產投資佐證等客觀佐證為準)。 (五)提供固定科研場地面積佐證材料,指專門用于開展研究開發活動的場所和用房面積,包括自有產權及租借場所面積。應提供場地產權佐證資料/租賃合同/授權使用協議等客觀佐證材料。(以場地產權佐證資料/租賃合同/授權使用協議等客觀佐證為準)。 ?。┨峁┥陥髥挝坏膭撔轮卫砗蛢瓤毓芾碇贫戎溉瞬乓?、薪酬激勵、成果轉化、科研項目管理、研發經費支出管理、內部監督管理等主要制度文件(應為申報單位經一定程序后正式實施的有效文件)。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及提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15日17:00,各級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29日17:00。書面申報材料送省科技廳業務受理大廳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10日17:00。 省科技廳紙件材料受理大廳地址:廣州市連新路171號省科技信息大樓1樓(郵編:510033) 1.產學研結合處:020-83163613、83163402、83163230、83163837 2.紙件受理及系統技術咨詢:020-83163338、831634691.2021年省新型研發機構動態評估名單(按地市分發)